时桦觉得,这个看镜头的蠢猫,竟然有点,似曾相识。
从前她也有梦到过林牧之,但是细节到连床单颜色都记得的梦,真的从来没有过。
又或许,这压根不是梦。
不是梦!
那就是……
时桦捂了捂胸口,觉得脑袋嗡嗡的响,一时间有点难以想象自己每天晚上变成了一只猫的事,又或许是,只是偶然?
对,子不言怪力乱神,她可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!
闹钟响起,时桦回过神来,飞快把自己整理好,挑选了一套不会出错的黑色套装,踩着七厘米的高跟鞋,一溜赶到了经纪公司去。
管它是变猫还是变啥,只要去到偶像身边,不就能弄清是不是真的了么!
时桦赶到时,得到通知先去经理那报到,经理上下打量了她一通之后点了点头,转头把她塞给了人事经理。
“你是林牧之的粉丝?”
该回答是还是不是,时桦有些犹豫。她突然想起,明星的助理很少会选自家粉丝来担任。
原因很多,但自己是不是要凉了。
殊不知像她这样初出茅庐的职场小菜鸟,早就把想的东西都放在了脸上。
人事经理了然一笑,“看来是了,但是我得提前告诉你,不要对不切实际的东西产生什么幻想,林牧之是我们公司力捧的摇钱树,你要做的,就是把他照顾好,还有……”
人事经理想到了什么,脸色开始严肃,“把你们粉圈的那一套给我收起来,在这里,你就只是我们公司的员工,是林牧之的助理,要是我知道了你做了什么触犯公司利益的事情,后果你懂得。”
一番敲打后,时桦点点头,接过人事经理递给她飞机票的转身瞬间,有些劫后余生地轻呼了一口气。
怪不得,别人都说林牧之的经纪公司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,但却是出了名的造星基地,果然很严格。
不过掂量着手里轻飘飘的机票,时桦却觉得,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要见林牧之了。
林牧之。
光是这三个字在嘴里默念,她都能开心得开出朵花儿来。
那个与生俱来与光芒相伴的传奇,虽然很多粉丝都是因为那张被口口相传的神颜入股,但却不能否认,这个人出众的实力和认真的态度更值得追捧。
因为热爱音乐,一年到头不知道飞台北多少次,用粉丝的话来说,就是有一天如果林牧之传出和音乐结婚了,他们也丝毫不意外。
时桦赶到台北的时候,还有点飘飘的,直到她看到了经常在哥哥的视频里看到的那个190保镖小哥出现在接机口,才有点真实感。
她好像无意间完成了所有追星女孩的梦想——成为了偶像的助理。
四舍五入,也就是和哥哥一起,一屋两人三餐四季了呢。
“阿风你好,我是时桦,是哥……林牧之老师的新助理!”
阿风有些意外眼前的小姑娘不仅认识他,还知道他的名字,倒是个细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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